本報訊(記者張惠寧 通訊員程玲玲) 因沉迷私彩賭博,利用人壽保險屯昌公司收付費崗的職務便利,非法侵占公款139萬元。6月26日,海南一中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,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符南娟有期徒刑十年, 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;判決被告人符南娟退出的6800元贓款返還給人壽保險屯昌公司,其餘贓款繼續追繳。
  2007年起,符南娟任職人壽保險屯昌公司收付費崗,負責該公司保單的收付費,同時被授權管理公司的經理印鑒和現金支票。2012年起,符南娟沉迷於私彩賭博,遂挪用客戶保費和賒賬購買私彩。之後,符南娟向李某、王某等親戚朋友借款,用於填補之前購買私彩所挪用的保費缺口,以及償還購買私彩的欠款。
  為償還上述欠款和繼續購買私彩,2013年5月份期間,符南娟利用職務便利,以王某等人的名義辦理保單或者新投保首期暫收費、保單預繳費等業務,但所對應的保費未實際存入人壽保險屯昌公司賬戶。之後,在公司規定退保的時限內,符南娟等人辦理退保或者撤單等相關手續,以退保費、新投保首期暫收費支取和保單預繳費支取的方式,從人壽保險屯昌公司賬戶中將76萬元公款轉賬到王某等人的賬戶。
  2013年5月29日,符南娟向屯昌縣人民檢察院投案。
  海南一中院認為,被告人符南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採用竊取、騙取等手段,非法侵占公款139萬元,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。鑒於被告人符南娟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罪行,有自首情節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,海南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該案宣判後,被告人符南娟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。
(原標題:沉迷私彩賭博 侵吞公款百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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